進塔:
先請風水師看完位置後再至公所申請塔位→核發「納骨堂進堂許可證」。 |
骨骸罈:
申請人身分證、私章、亡者設籍證明文件影本(除戶謄本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擇一即可)、起掘證明書。 |
骨灰罈:
申請人身分證、私章、亡者設籍證明文件影本(除戶謄本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擇一即可)、死亡證明、火化證明。 |
神主牌位:
申請人身分證、私章、亡者設籍證明文件影本(除戶謄本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擇一即可)、死亡證明。 |
進葬:
先請風水師看完位置後再至公所申請墓位→核發「埋葬許可證明」。申請人身分證、私章、亡者設籍證明文件影本(除戶謄本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擇一即可)、死亡證明。 |
申請起掘:
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、私章→核發「起掘許可證明」。 |
骨灰(骸)遷出:
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、私章→核發「遷出證明」。 |
同納骨堂內塔位更換:
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、私章→開立「納骨堂換位許可證」。 |
懷宗堂、懷德堂塔位更換:
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、私章→開立「遷出許可證」後以新增塔位方式開立「進堂許可證」。
|
申請人簽章欄:
「簽名」或「蓋章」擇一即可。注意!!!不能「蓋手印」或由「第三人代簽」代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