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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飾用 申請時應附證件自治條例 裝飾用
 
左上邊框圖 右上邊框圖

icon 進塔:

  先請風水師看完位置後再至公所申請塔位→核發「納骨堂進堂許可證」。

icon 骨骸罈:

  申請人身分證、私章、亡者設籍證明文件影本(除戶謄本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擇一即可)、起掘證明書。

icon 骨灰罈:

  申請人身分證、私章、亡者設籍證明文件影本(除戶謄本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擇一即可)、死亡證明、火化證明。

icon 神主牌位:

  申請人身分證、私章、亡者設籍證明文件影本(除戶謄本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擇一即可)、死亡證明。

icon 進葬:

  先請風水師看完位置後再至公所申請墓位→核發「埋葬許可證明」。申請人身分證、私章、亡者設籍證明文件影本(除戶謄本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擇一即可)、死亡證明。

icon 申請起掘:

  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、私章→核發「起掘許可證明」。

icon 骨灰(骸)遷出:

  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、私章→核發「遷出證明」。

icon 同納骨堂內塔位更換:

  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、私章→開立「納骨堂換位許可證」。

icon 懷宗堂、懷德堂塔位更換:

  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、私章→開立「遷出許可證」後以新增塔位方式開立「進堂許可證」。

 

icon 申請人簽章欄:

  「簽名」或「蓋章」擇一即可。注意!!!不能「蓋手印」或由「第三人代簽」代替。

左下邊框圖 右下邊框圖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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